詳細介紹
CIP清洗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為防止任何污染給食品生產(chǎn)造成的不合格,并把各種污染降低到zui低程度,制定該規(guī)程指導規(guī)范。
2. 適用范圍
該規(guī)程適用奶粉車間的收奶、預處理、混料、殺菌均質(zhì)、配料、濃縮工段的班后CIP清洗工作。
3. CIP清洗操作
3.1. 生產(chǎn)結束后,由各崗位操作工和預處理當班班長通知CIP人員進行清洗操作。
3.2. 所需清洗的罐類、設備和管線確定后,CIP操作人員要正確連接清洗管線。連接管線時,要注意各管接頭是否擰緊,各罐罐蓋是否蓋嚴,接地閥是否關閉,并仔細檢查所連接管線是否由CIP間出并向CIP間回,而構成正確循環(huán)回路。
3.3. 按照《CIP清洗時間、溫度、濃度表》的要求,設置清洗液濃度、溫度和清洗時間。
3.4. 開啟管路中各氣動閥。
3.5. 開啟各回液泵,并隨時檢查清洗液的溫度變化。
3.6. 啟動后隨時注意清洗管路沿線的各罐的液位變化,如有異常,立即查找原因,防酸堿打入儲奶罐導致生產(chǎn)損失。
3.7. 清洗時,CIP操作人員應注意酸堿回收,當酸堿回液濃度較低但酸堿罐中酸堿濃度較少時,可考慮手動回收。
3.8. 清洗結束前,要檢查清洗效果:
3.8.1. 奶罐、奶倉內(nèi)不能有水殘留;
3.8.2. 清洗后的管線、罐類、設備不能有清洗液殘留,用pH試紙測殘水pH值,pH值為6.8-7.2;
3.8.3. 清洗后的管線、罐類、設備應清潔、明亮,無肉眼可見雜質(zhì),無污垢,殘水清澈;
3.9. 每段CIP清洗結束后,要恢復管線,同時關閉所使用的泵;
3.10. 清洗工作結束后,酸堿缸的溶液必須保持清洗前的量。如不足必須補足,然后檢測酸堿濃度;
3.11. 配制清洗液所用的原料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NaOH含量≥99%;HNO3;65-68%;水質(zhì)要求達到水處理所供自來水的要求。
4. 注事事項:
4.1. 當配電柜斷電時,一切CIP操作立即停止。
4.2. 生產(chǎn)任務比較緊時,CIP主操作應對各罐或管路的清洗做好計劃,以免因清洗不及時而耽誤生產(chǎn)。如果清洗設備異?;蚱渌鞣N原因所致的生產(chǎn)延誤應向當班車間主任匯報。
4.3. 當出現(xiàn)特殊情況時,應及時與車間主任及工藝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