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批省級監(jiān)督抽查共抽查生產領域工業(yè)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35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8-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商用電動飲食加工機械的特殊要求》,對工業(yè)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產品的不銹鋼理化指標-砷、不銹鋼理化指標-鎘、不銹鋼理化指標-鎳、不銹鋼理化指標-鉻,其他金屬理化指標-砷、其他金屬理化指標-鎘、其他金屬指標-鉛、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wěn)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fā)現博興縣華爾康機械設備廠、章丘市民天炊具機械廠、濟南利豐達食品機械有限公司、山東旭升廚業(yè)有限公司4家生產者的4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不合格項目為穩(wěn)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

附件3:未抽到企業(yè)名單
對本次抽查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監(jiān)督抽查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附件:1.不合格情況匯總表
2.合格情況匯總表
3.未抽到企業(yè)名單
產品知識科普及消費提示
工業(yè)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根據功能的不同細分了較多品種,如
和面機、
切菜機、
鋸骨機、攪拌機、饅頭機、土豆脫皮機等,其性能和工藝有較大不同,專用性強。面向的消費者群體大多為食堂、酒店等從業(yè)人員。選購時建議:
1、產品的標識的確認。如生產企業(yè)、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執(zhí)行標準編號、質量等級、檢驗證明(檢驗員)、安全技術類別、完整的使用維護說明書,注意不要購買三無產品。確認所采購的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盡可能的向供應商查看第三方的相關產品的檢驗報告原件。
2、電機、皮帶輪等處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確認電機是否獲得國家強制性認證的3C標志,確認電機的額定功率和額定轉速是否與說明書標明的一致,電機是否有接地裝置。
3、進行通電運行動態(tài)檢查,嚴格按照說明書操作接通電源后,檢查開關動作是否控制準確及時,器具是否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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