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試驗機符合GB/T8626-2007《建材可燃性試驗裝置》,此設備適用于在規(guī)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
一、主要技術參數(shù)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
1.本試驗機由控制箱、燃燒箱本體、燃燒器、電磁閥、高壓點火器、信號控制線及試樣支架組成;
2.電源電壓:AC220V±10%,50HZ;總功率:300W;
3.燃燒器尺寸:燃燒器由孔徑為Φ0.17mm的噴嘴和調節(jié)閥組成,并設有四個Φ4mm的空氣吸入孔;
4.燃氣純度:純度為95%以上的丙烷氣(客戶自備);
5.火焰高度:20±2mm;
6.燃燒器傾角:45°;
7.外形尺寸約:L1040mm*W400mm*H1050mm。
二、設備使用條件
1、地面平整,通風良好,不含易燃、易爆、腐蝕性氣體和粉塵。
2、附近沒有強電磁輻射源。
3、設備周圍留有適當?shù)木S護空間。
4、溫度:25℃~35℃
5、電源:AC220V/50HZ;功率:300W
6、電壓允許波動范圍:220V±10%
7、頻率允許波動范圍:50HZ±1%
8、要求用戶在安裝現(xiàn)場為設備配置相應容量的燃氣氣源,配置相應電源,并且此電源必須是獨立專門供本設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