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傳力SBSB-5TSS懸臂梁式合金鋼傳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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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應當從現(xiàn)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區(qū)域*法官、高等*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官中若干名法官,也可以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對此,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稱這等同“人治”,湯家驊在接受《*時報》采訪時表示葉巧琦的說法“很奇怪”,因為基本法第八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由行政長官任命,“香港的一般法律和一些行政條例也允許特首任命法官處理一些特別的情況,比如說一些重大的公開調查案件等。無論特首任命誰,他也是香港的法官,法官獨立去審理,而不是由特首去審理,所以我看不到哪里有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的情況。”
“我不想對他們(指大律師公會有關人士)進行過多的批評,因為我也曾是大律師公會的主席,希望一些專業(yè)團體發(fā)聲的時候,能夠用專業(yè)的態(tài)度去處理。”湯家驊對記者表示,這些*的法律人士,對香港的法律制度應該是了解的,“既然了解,為什么還說那些話,這就讓我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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